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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网讯 记者从广东省质监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对太阳镜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上海、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6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的79种产品,合格7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1%。 太阳镜是防止太阳光强烈刺激造成对人眼伤害的保护视力的用品,随着人们物质文化水平的提高,太阳镜也是人们体现个人风格的特殊饰品。近年来,太阳镜的生产行业发展很快,太阳镜的款式可谓是新颖多姿。镜架由过去单一的注塑架,发展到档次较高的板材架、金属架、无框架等,镜片材料,也从价廉的压克力,发展到PC等多种树脂材料。 本次抽查的7种不合格产品中,就有6种是代理商的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太阳镜类别未标或错标、达不到明示的防紫外功能。目前国内大中型企业生产的太阳镜所用的镜片材料都能达到我国现行标准的要求,这些工厂的产品主要销售到大中型眼镜店或商场,消费者可以放心地选购。 一副符合我国现行标准的太阳镜,在防紫外方面,只能说是“达到一般要求”。只有经过特殊加工的太阳镜,才会具有防紫外、抗冲击等附加防护性能。在本次抽查的79种产品中,明示具有防紫外功能的产品有50种,占抽查产品总数的63%,经检测,大部分的产品都能达到防紫外的效果,仅有2种产品不合格。 |